我校三年(二)班 吴云中 同学于11月23日下午在操场捡到现金五十元,已及时归还失主 李小萌 同学。
吴云中同学拾金不昧、热心助人的行为值得全体同学学习。希望同学们以他为榜样,发扬诚信友善的良好品德。
特此通报表扬。